廈門大學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MBA碩士研究生初試工作安排
來源:廈門大學管理學院
時間:2021-03-19 17:07:53
根據教育部相關文件精神,結合目前疫情防控情況和我校2021年面向香港、澳門、臺灣地區招收研究生考試工作指導意見相關要求,廈門大學MBA面向港澳臺招生考試方式確定為申請考核,具體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請材料提交
1、在線提交申請
請考生注冊并登陸廈門大學MBA招生服務系統http://applymba.xmu.edu.cn/user/login/sem,在2021年3月22日下午5點前,按照要求提交申請進行考核程序,通過考核的考生,將通知復試安排。
2、郵寄紙質材料
根據學校通知和學院相關規定,需提交紙質版材料,請按照要求于2021年3月23日前,寄送下列紙質版材料至廈門市思明區思明南路422號廈門大學管理學院保欣麗英樓(嘉庚一)309室,0592-2187016,楊老師收。
(1)《2021年面向港澳臺地區招收碩士研究生報名信息表》;
(2)有效身份證件:港澳地區考生持①香港或澳門永久性居民身份證和②《港澳居民來往內地通行證》或《港澳居民居住證》;臺灣地區考生持①在臺灣居住的有效身份證明和②《臺灣居民來往大陸通行證》或《臺灣居民居住證》;
(3)本科畢業證書、學位證書;
(4)兩名所報學科專業領域內的副教授(或相當職稱)及以上專家的推薦信;
(5)加蓋本科就讀學校教務部門公章的學習成績單;
(6)本科畢業論文;
(7)外語水平能力證明;
(8)其他能證明自身外語水平、專業素養、科研能力及綜合素質的學術成果、獲獎證書、證明材料等。
考生須對所提交材料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弄虛作假,取消報考資格,并追究相應責任。
二、報考資格審核與申請材料評審
按照我校招生簡章公布的報考條件,對考生進行資格審核,并組織專家對符合報考條件考生的申請材料進行評審,確定入圍復試考核名單。未通過資格審核的考生,終止申請審核程序,不予安排進入后續復試考核環節。
三、申請資料評審辦法和評分細則
1、評審方式
評審委員會成員進行隨機分組,每個小組承擔一定的評審任務,隨機抽取考生資料。評審過程中,委員會成員進行匿名評審,給評審委員的考生資料隱去考生個人信息,個人信息用隨機代碼替代,評審結果對應個人代碼。
2、評審委員會組成
委員會委員3-5名,由管理學院專家、教授或資深企業人士組成。
3、材料評審的內容
主要考察教育背景、英語水平、職業技能、工作經驗、管理經驗、工作業績、收入狀況、獲獎情況、創業歷程、求學動機、未來職業生涯規劃等。
4、評審標準(滿分300分)
(1)外國語(滿分100分)
(2)管理綜合能力(滿分200分)
教育背景(學術水平、執業技能等)、工作能力(工作經驗、管理經驗、工作業績等)、培養潛力(求學動機、未來職業生涯規劃等)
5、評審的結果
評委給出的評審分數為及格的(180分以上)考生,獲得復試資格;評審分數為180分以下的考生,不能獲得復試資格。
6、評審過程的監督
申請材料評估過程中設立督察小組,負責監督檢查、指導評估工作。 所有委員會成員和評審參與人員,都要按學校要求,簽署保密協議。
下一篇:木有更多了
招生簡章
更多- 2026年廈門大學管理學院工商管理碩士(MBA)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簡章29.8萬2.5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