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細則
來源: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
時間:2021-03-31 11:58:23
根據《天津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結合我院實際情況制定本細則。
一、各專業(yè)招生計劃
| 專業(yè)代碼 | 專業(yè)名稱 | 招生計劃 |
| 030102 | 法律史 | 4 |
| 030103 | 憲法學與行政法學 | 3 |
| 030104 | 刑法學 | 4 |
| 030105 | 民商法學 | 5 |
| 030106 | 訴訟法學 | 4 |
| 030107 | 經濟法學 | 6 |
| 035101 | 全日制法律(非法學) | 65 |
| 035102 | 全日制法律(法學) | 55 |
二、復試方式
本次復試采用網絡遠程面試的方式,無筆試環(huán)節(jié)。復試平臺首選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另外選取騰訊會議作為備用平臺。
三、復試時間
以2021年4月5日為界,分兩個階段進行復試。
第一階段:2021年4月2日。復試專業(yè)為全日制法律碩士(非法學)。
第二階段:1.2021年4月8日。復試專業(yè)為法學碩士。
2.2021年4月9日。復試專業(yè)為全日制法律碩士(法學)。
四、復試準備
(一)公布復試考生名單
在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網站公布(http://fxy.tjnu.edu.cn/zsjy/zsxx.htm)進入復試的考生名單(按第一階段與第二階段復試時間段分別公布),請考生自行查詢。
(二)考生確認
1.一志愿上線考生及時關注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網站上發(fā)布的復試通知。
2.調劑考生及時登陸調劑系統(tǒng)進行確認。
(三)對考生的技術支持
復試前,學校將采用網上通知、電話聯絡等方式向考生充分介紹2021年網絡遠程復試的流程、需準備的硬件設備、軟件程序和相關要求;了解考生需求,幫助、指導考生使用網絡遠程復試軟件平臺,簽訂《誠信復試承諾書》。
五、資格審查
1.考生應按照《天津師范大學2021年碩士研究生復試、錄取工作方案》中“三、(六)項‘復試資格審查’”部分的要求以及《法學院2021年碩士研究生網絡遠程復試考生須知》中相關要求將所需審查的材料上傳到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
2.復試考生必須在規(guī)定的期限內完成資料的上傳以便學院進行審核。凡未上傳資料、資料缺項、資料不合格等因考生自身的原因導致未能進行資格審查或資格審查未通過的考生,一律不予復試和錄取。
六、復試
(一)復試內容
復試注重對科研創(chuàng)新能力和實踐能力的考查,一般包括對考生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素養(yǎng)和綜合素質的考查。
1.專業(yè)素養(yǎng)考核包括外語水平測試和專業(yè)測試。外語水平測試與專業(yè)測試同時進行。
2.綜合素質考核包括實踐能力測試和綜合面試。主要是考核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創(chuàng)新精神和創(chuàng)新能力,專業(yè)理論知識和應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學理論發(fā)現、分析和解決問題的能力,考核考生對報考專業(yè)發(fā)展動態(tài)了解以及在本專業(yè)發(fā)展?jié)摿Γ豢己丝忌目蒲泻蜕鐣ぷ髂芰Α嵺`經歷考核,事業(yè)心、責任感、協作性、舉止禮儀、口頭表達能力以及心理健康等情況。
(二)成績評定
1.復試成績總分100分。
2.復試成績=外語水平測試成績(滿分值100分)×10%+專業(yè)測試成績(滿分值100分)×70%+綜合素質考核成績(滿分值100分)×20%。
3.復試加分事項遵從學校規(guī)定。
4.復試成績將在法學院網站公布,請考生屆時查詢。
(三)復試比例
原則上實行差額復試。通知復試比例一般不低于1.2:1。合格生源不足120%的學科專業(yè)按實際合格考生名單組織復試。
(四)特別提示
1.學校復試考場全程錄音錄像。
2.除學校考場外,其他任何人(包括考生及復試專家)不得錄音錄像。
七、調劑復試的規(guī)定
(一)對調劑考生的要求
1.須符合我院招生簡章中規(guī)定的調入各專業(yè)(類別)的報考條件。
2.初試成績符合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類別)在一區(qū)全國初試成績基本要求(國家線)。
3.調入專業(yè)(類別)與第一志愿報考專業(yè)(類別)相同或相近,應在同一學科門類范圍內。
4.初試科目與調入專業(yè)(類別)初試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試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應與調入專業(yè)全國統(tǒng)一命題科目相同。
5.考生應根據自己初試的學科(專業(yè))以及我院招生專業(yè)目錄下的調劑名額申請調劑我院相關專業(yè)。
5.特別提示:
(1)由于我院全日制法律(非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一志愿生源充足,故今年不接收該專業(yè)領域的調劑。
(2)按教育部相關調劑工作要求,法律(法學)專業(yè)學位碩士只接收參加法碩聯考生源。
(3)申請調劑法學碩士的考生,本科為法學專業(yè),且申請調劑的二級學科須與初試報考二級學科方向相同。本院不接收跨二級學科調劑,不接收專碩向學碩調劑。
(二)申請調劑
1.申請調劑復試我院相關專業(yè)的考生,一律通過教育部指定的“全國碩士生招生調劑服務系統(tǒng)”進行,不接收其他形式的調劑申請。
2.調劑考生接到復試通知后,須在2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tǒng)接受或拒絕復試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復試資格。我院將撤銷其復試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復試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
3.調劑考生接到待錄取通知后,須在6小時內通過調劑系統(tǒng)接受或拒絕待錄取通知,逾期不確認者視為自動放棄待錄取資格。我校將撤銷其待錄取通知,遞補其他考生。如因考生個人原因未及時確認導致待錄取通知逾期被撤銷的,責任由考生本人負責。考生一旦“確認待錄取”則視為同意被我校擬錄取,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取消待錄取。
(三)確定調劑復試考生的原則
對同一批次申請我院同一學科(專業(yè))、初試科目完全相同的調劑考生,我院將按照初試成績、大學英語四、六級成績或其他英語水平考試成績、法律職業(yè)資格考試成績等學業(yè)水平標準擇優(yōu)遴選進入復試考生的名單,不以考生提交調劑申請的先后順序等非學業(yè)水平標準做依據。
八、錄取工作
(一)在校院兩級研究生招生工作領導小組的領導下,按照教育部、天津市及學校相關規(guī)定,根據本學院招生計劃、復試錄取辦法、學生初試復試成績、政治思想表現、身心健康狀況等擇優(yōu)確定擬錄取名單。本院依法保護殘疾考生的合法權益。
(二)錄取規(guī)則
1.總成績 = 初試成績×(100/初試滿分)×70%+ 復試成績×30%(復試成績、總成績均保留兩位小數)
2.錄取時一志愿考生和調劑考生分別按照總成績從高到低進行名次排序。對復試合格的考生先錄取第一志愿考生,再錄取調劑考生。調劑考生根據復試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錄取。
3.總成績正好處在某專業(yè)(領域)錄取名額邊緣的總成績并列的考生,按照錄取名額錄取復試成績較高的考生。如果復試成績也出現并列的情況,則對名次并列的考生采取繼續(xù)加試的辦法。
4.如有以下情況之一的考生,不予錄取或取消錄取資格:
(1)復試成績不合格(復試成績?yōu)閺驮嚫鞣矫婵己顺煽冎停瑥驮嚦煽兊陀?0分為不合格)。
(2)思想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質考核不合格。
(3)同等學力加試成績不合格。
(4)錄取為定向就業(yè)考生未按時提交定向就業(yè)協議。
(5)未按時提交畢業(yè)證書等需提供的材料。
(6)提供虛假信息。
(三)公示
擬錄取名單確定后,在我院網站(http://fxy.tjnu.edu.cn/zsjy/zsxx.htm)上進行公示。
(四)入學復查
根據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guī)定》要求,已錄取考生入學后3個月內我校將對所有考生進行全面復查。復查不合格的,取消學籍;情節(jié)嚴重的,移交有關部門調查處理。
(五)其他注意事項
1.經考生確認的報考信息在錄取階段一律不作修改,對報考資格不符合規(guī)定者不予錄取。
2.應屆本科畢業(yè)生及自學考試和網絡教育屆時可畢業(yè)本科生考生,入學報到日前(以學校規(guī)定的入學報到日為準)未取得國家承認的本科畢業(yè)證書者,錄取資格無效。
3.擬錄取考生要登錄教育部研招網完成相關工作(登記調劑申請、接收復試通知、同意待錄取)。
九、其他事項
(一)擬錄取的碩士研究生新生,于2021年開學報到后由學校依照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招生體檢工作指導意見》(教學[2003]3號)統(tǒng)一組織體檢。體檢不合格者,按照《天津師范大學學籍管理規(guī)定》相關要求處理。
(二)考生請通過學信網招生遠程面試系統(tǒng)繳納復試費,復試費標準為90元/人次。具體繳費辦法另行通知。
(三)有關復試、調劑的最新信息會在法學院網站上公布,請考生密切關注。
(四)法學院研究生工作辦公室(興B210)咨詢電話:022-23766330,聯系人:何老師。
天津師范大學法學院
2021年3月






















